日期:2017-10-26 14:55:41 来源: 作者: 点击数:
晋教科函〔2017〕23号
各高等学校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决策部署,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实施“1331工程”统筹推进“双一流”建设的意见》(晋政发〔2017〕4号),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求,以协同创新中心、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(战略联盟)等平台建设为抓手,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自主创新和服务山西经济社会转型综改的能力,建成一批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、具有较强产业承载和创新服务能力的重要平台,力争多个平台达到国家级水平,现将“1331工程”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(第一批)申报指南予以发布,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“B类协同创新中心增补建设项目”申报范围为全省25所本科院校(各高校申报限额见附件3)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“B类协同创新中心增补建设项目”是指面向“行业产业类”的协同创新中心。各申报高校要紧紧围绕山西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山西省“十三五”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》(晋政发〔2016〕41号)确定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、我省传统支柱产业和农业等行业产业,结合本校学科(群)建设情况进行申报。
(二)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在编工作人员,同一带头人仅限担任一个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。
(三)申报材料中,需明确标明纳入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统筹建设的现有1个省(部)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1个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。
(四)各高校应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申报工作,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,确保材料客观真实。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(一)学校推荐申报协同创新中心公文1份(申报1个以上建设项目的高校需标明推荐顺序),《山西省“1331工程”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1)1份。
(二)《山西省“1331工程”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申报书》(附件2)用A4纸双面打印,装订成册,一式15份。附件材料1套(附件材料需附目录,和申报书表格内容顺序一致)。
(三)同时报送汇总表(WORD格式),申报书和附件材料(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档)的电子版。
(四)如上所有材料请于8月7日18:00前报送至山西省教育厅1331办公室(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909房间)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索静
联系电话:0351-8723353
电子邮箱:sxs1331bgs@163.com
附件:1.山西省“1331工程”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
2.山西省“1331工程”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申报书
3.山西省“1331工程”B类协同创新中心增补建设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
4.山西省“1331工程”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参考评审指标体系
山西教育厅
2017年8月4日